为切实改善公司生产运营状况,提升公司经济效益,减少污染物排放,我公司自2024年4月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改委、环保部令第38号)、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告》要求,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,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一、公司基本情况
公司名称:伟成(无锡)金属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陈永煌
公司地址: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福路1245号
生产能力:年产1200万轮自行车夹器、500万支自行车手把
二、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情况
公司主要原辅料为铝料、铝挤型、碟片、煞皮、底漆、面漆、天然气等。公司原辅料不涉及剧毒化学品、不涉及列入《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》的化学品、不涉及含重金属物质。
三、污染物排放情况
公司产生大气污染物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挥发性有机物等,喷漆、烘干废气捕集后经两套漆雾喷淋预处理+活性炭吸附+催化燃烧脱附再生处理设施处理后,由两根15米高排气筒FQ-1、FQ-2排放;熔解过程中产生的熔铝尘、压铸成型时产生的浇铸尘分别经两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两根15米高排气筒FQ-3、FQ-4排放,
公司一般水洗废水、纯水洗废水、喷淋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B处理后全部回用,不外排,脱模废水、抛光废水、研磨废水经一套废水处理设施A处理后仍大部分回用,少部分与生活污水一起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,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回用至研磨冲洗工艺。
四、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
本项目铸造、精切工序产生废金属边角料60t/a,机械加工工序产生废金属屑10t/a,属于一般固废,均由废品回收站回收;熔解工序产生铝灰渣(HW48321-026-48)5t/a,机械加工工序产生废太古油(HW09 900-006-09)5.38t/a,脱脂工序产生脱脂渣(HW17 336-064-17)0.7t/a、表调工序产生表调渣(HW17 336-064-17)1.73t/a、皮膜工序产生皮膜渣(HW17 336-064-17)1.3t/a,喷漆、烘干工序产生废活性炭(HW49 900-039-49)2t/a、废包装桶(HW49 900-041-49)1.75t/a、漆渣(HW12 900-252-12)11t/a、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(HW17 336-064-17)67t/a、三效蒸发废液(HW06 900-410-06)5t/a、浓缩膜管(HW49 900-041-49)0.5t/a,设备维修产生废矿物油(HW08900-249-08)2t/a、含油抹布手套(HW49 900-041-49)5t/a,属于危险废物,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;本项目员工产生生活垃圾150t/a,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。厂内设置危废暂存库2间,面积为27m2、120m2,用于危废委托转移处置前的临时贮存;一般工业固废堆场1处,面积为125m2,用于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前的临时贮存。
五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我公司现设有专职环保工作人员,制定了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,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标准,同时定期进行监测。危废暂存库具备防雨、防风、防晒、防腐防渗漏措施等。
伟成(无锡)金属有限公司